音乐教育
授予 音乐学士 音乐教育专业的学位是建立在成功完成下列领域的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的:(1)理论, 音乐的历史, and literature; (2) applied music and ensembles; (3) general education core; (4) music methodology; and (5) professional education core.
主修音乐教育的音乐学士学位可以获得密西西比州的初步认证. 完成学位和指定的州先决条件(标准化考试), 获奖者将有资格教授K-12年级的学校音乐.
所有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都必须通过实践核心考试, 完成至少44个学分的核心课程, 数学和英语成绩在“C”或以上, 累积平均绩点最低为2.75分,核心绩点2分.教师教育75美元. 鼓励学生在大二第一学期参加考试, 但, 在所有情况下, 它必须在大二期间,在进入更高级别(300)音乐课程之前学习.
继续作为音乐奖学金获得者的条件是在大二结束前成功完成PRAXIS CORE课程. 在学生教学之前,必须成功地完成实践核心和实践II. 所有专业课程的最低成绩要求为“C”.
除了所有学生都需要的试镜和入学考试, 其他要求包括参加合奏团, 陪审团和独奏会, 以及能力考试.
以下是音乐教育专业音乐学士学位三个领域的建议课程指南. 这些课程指南适用于2016年秋季学期之前开始学习课程的学生.
器乐教育(2016年以前)
钢琴音乐教育(2016年以前)
声乐教育(2016年以前)
以下是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或结束后的学生建议的课程指南.